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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19号公告

全文共1238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15秒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风险,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凡进入哈尔滨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同时具备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以下简称“三证”)和追溯信息。对相关票据不全、来源不明、证物不符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禁止进入哈尔滨市。在未取得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前,一律下架停售、专区存放。

二、 所有在哈尔滨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贮存服务、物流配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进口冷链食品抵达哈尔滨市前24小时主动向各区县(市)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货主单位、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含联系方式)、货物流向、存放地点、报关单、“三证”、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国等信息。

三、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冷链食品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四、对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拒不配合调查或运输被传染病原体污染、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原体污染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该平台依托“黑龙江冷链”微信公众号,综合运用云计算、区块链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构建进口冷链食品全域全程全链条监管追溯格局。随着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的全面注册并运用该平台进行购销管理,可实现以下目标:

主体全覆盖

将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贮存运输和餐饮服务等经营主体,纳入平台登记管理,实现上下游经营者信息关联。

全程全链条

冷链食品进入黑龙江后即实行赋码管理。该平台将通过海关直接进口或从省外经营者处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视为龙江首站经营者。通过“首站赋码、一码到底、扫码查询”,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全链条追溯。

信息全锁定

监管部门可通过该平台对进口冷链食品实现时空锁定,能够精准查找涉嫌新冠病毒污染问题的批次产品在我省的流向和经营者,并一键发送智能预警通知,助力全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平台全智能

该平台运用AI人工智能和联动GS1商品条码信息库应用,以及为第三方软件提供标准接口对接等方式,使经营者通过公众号在平台进行注册和上传追溯信息比较便捷,并为生产经营者、监管者和消费者提供扫码追溯应用。

该平台已与国家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对接,平台的信息录入、人员培训、推广应用工作已全面展开。适时将禁止无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上市销售。平台的安全有效运行,将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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