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25,773,5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仍为中西成药、生物制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钢结构施工业务等。公司制药产品涵盖胶囊剂、合剂、片剂、颗粒剂、灸剂、原料药等剂型。公司拥有三七通舒胶囊、鼻渊舒口服液、活力苏口服液等26个药品注册生产品种;生物药产品包括国家一类新药利卡汀(碘[131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等品种;化学药产品包括伏立康唑片、罗红霉素分散片、苯溴马隆胶囊等品种。
2021年1月20日、2021年3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方案事项。2021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21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1年10月20日,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披露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于2021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相关议案;2021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黄益建、周友苏、毛道维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按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25,773,5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257,735.6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着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并与相关关联方实现资源共享,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不超过64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年度考核工资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的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分管工作的绩效考评情况,提出的对各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实际薪酬建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部分地区疫情高位运行、局部地区疫情规模聚集、反复,为减少人群聚集,积极配合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此特殊时期,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同时,由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随时发生调整,敬请现场参会的异地,特别是省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公司会议召开地最新的防疫防控要求,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及出具包括不限于核酸检测证明文件等相关防疫工作。
经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将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2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黄益建、周友苏、毛道维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公司将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须持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至登记地址登记或以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登记日期以送达日为准)。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出席会议除了携带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外,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联系电话 传线)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综合楼4楼。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蓉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按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25,773,5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257,735.6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公司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能够得到较好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 标签:华神科技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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